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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3月29日  来源:院办

 

  l  庆祝《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暨建校十三周年庆祝大会

学生王晶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

暨建校十三周年庆祝大会上代表全体同学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值此《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和母校十三周年诞辰之际,我谨代表学院全体学生向母校生日的到来致以最热烈的祝贺,祝愿母校明天更美好,同时,欢呼《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施行。

十三年来兴华人顽强拼搏,我们才有了今天窗明几净的教室,碧草如茵的校园。在兴华,我们感受科学的神气;探索人生的哲理;在兴华,我们感受艺术的精彩,知识的魅力。

学生的任务是学习,良好的学风建设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更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端正学生学习态度,改正不良学风,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的学习氛围,我代表我院学生会的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要树立自尊、自律、自爱、自强、自信的人生态度,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要不断提高学习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做到学一科,爱一科,专一科。

二、要积极配合学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发挥生力军作用,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学院的学生手册,领会各项规定的精神和实质,并明确学习目的。

四、要学习现代科学知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充分把握有限的时间,集中精力学习,不断完善自我。

五、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应深刻认识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政治觉悟。

六、加强宿舍管理,倡议每个宿舍制定宿舍公约并严格遵守。

同学们,大学是我们通往成材路上的一个驿站,我们应严于律己,树立“ 勤奋学习,力争上游”的优良作风。通过努力,让我们的“知识更丰富,行为更规范,形象更美好。”

我们要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自我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一名合格的当代大学生。

    最后,请再次允许我代表全院学生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建校十三周年表示祝贺,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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