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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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兴华职业学院 www.sxxh.org |
2006年06月29日 来源: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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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
指导思想: 1、我校是一所民办学校,虽然无经济外援,办学经费十分紧缺,但是,“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不变,“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不能变。决心千方百计缩紧开支,坚定不移设立学生“奖学金”制度。 2、坚持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进一步弘扬正气,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
奖学金评定方法 1、范围、时间:已注册的山西兴华职业学院的学生,均可参加奖学金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 2、评定人数:占班级学生总数的七分之一。获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名额可适当放宽到六分之一。
3、奖学金数额:一等奖36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4、具体办法:通过学习各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校《百分考核条例》,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其中:智育占60分;德育占20分;体育占10分;百分考核占10分。总评成绩为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依据。 智育(60分): 评分办法: ①文化课(40分) 各门考核均分×40%=文化课成绩。 ②专业课、考查课(20分) 专业课均分×20%=专业课成绩。 ③奖励分: a.文化单科成绩列全班第一、第二,分别奖2分、1分;文化各科成绩总分第一奖2分。 b.专业课单科成绩列全班第一、第二,分别奖2分、1分。 c.参加全国、省、市比赛获奖分别加7分、5分、3分。 德育(20分): 评分方法: ①
基本分为15分。 ②
扣减分数方法: 受全校通报批评者减1分; 受警告处分,从20分中减5分,严重警告减10分; ③
本学年受处分学生取消本学期奖学金评比资格。 ④
奖励分办法: a.
班长、团支书工作优秀加2分;班委、支部委员、团小组长、宿舍长、板报组成员工作优秀者加1分。 b.
学生会、团委各部部长工作成绩突出者加2分,委员加1分。学生会主席、团委书记每人加2分。 c.
各社团团长、护旗队员、广播组成员加1分。 d.
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每人奖2分。 e.
各种辩论会、演讲会、知识竞赛获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f.
被评为优秀班集体的班级每人加0.5分; 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团员每人加0.5分。 g.
被评为纪律、学习、卫生、两操流动红旗的班级每人奖0.5分。获宿舍流动红旗的宿舍每人加0.5分。 h.
集体活动获全校第一名的班级每人奖1分。 体育(10分): 评分办法 1、体育考试成绩(6分) 体育成绩×6%=体育得分。 2、体育课、课外活动、两操、、达标(4分)单项不达标者,扣0.5分。此项分由体育老师评定。 3、奖励分: a.参加校运动会获单项第一名加1分;集体项目获第一名每人加1分;破校记录每人每项加1分。 b.参加市运动会获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c.参加校文艺演出获1-2名,分别奖励1分,0.5分。 d.代表学校外出比赛,每人加1分。 e.在市文艺汇演中获奖者每人奖2分; 在市文艺汇演中获奖者每人奖3分。 在国家级文艺汇演中获奖者奖5分。 三、百分考核(10分) 百分考核的扣减分数×50%=此项扣减分数。最多扣分不得超过10分。 说明: 1、每学年总评一次。成绩低于90分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模范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也不得评为一等奖学金。 2、在校三年总评成绩的均分低于60分者,不发毕业证;总评成绩的均分低于70分者,缓发毕业证。 3、测评中防止重复扣分,重复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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