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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按其分配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携带人事档案。
毕业生户口、粮油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粮食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和粮食部门按规定办理,公安、粮食部门按国家分配计划(或就业派遣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粮食关系。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粮油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粮油关系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粮油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11、毕业生应表现不好而在报到后被用人单位退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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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品质表现一贯不好,在校期间受过较重处分的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仍没有用人单位接收,或因表现恶劣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毕业生,国家不再负对其分配工作的责任,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粮油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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