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区: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和熟练的专业技能,检阅实践教学成果,积极营造“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练、以赛促改”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我校第六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为组织好本届竞赛的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学院、部、校区要设立大赛组委会,并参考《山西省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尽快研究制定我校第六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竞赛规则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竞赛项目设置
(一)各专业在设置竞赛项目时,既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又要与岗位群能力和职业资格的要求对接,与省级乃至国家级竞赛项目对接(附件2山西省大学生学科竞赛超级、一级、二级竞赛项目目录),本科专业还要注意体现高层次、高水平、高技能。
(二)每项竞赛都要设项目负责人,设专门竞赛场地,指导教师要做好竞赛全程的指导,达到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
(三)设置竞赛项目时,要注意专业覆盖面,同时还要考虑面向所有学生的竞赛项目。
(四)要加强与企业联系,积极争取行业、企业的支持和参与,竞赛组委会尽可能有一名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人员参加。
(五)竞赛项目设置、竞赛规则、实施方案制定,都要在本学院教指委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三、提交时间
2020年11月19日前,各学院、部提交第六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拟设置竞赛项目、每个项目竞赛规则及组织实施方案。
附件: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2.山西省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汇总表
教学科研部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第六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进一步凸显我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更好地展示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于2020年11月22日起举办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第六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具体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评审专家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竞赛办公室。
(一)组织委员会
主 任:宋兴航
副主任: 原美荣 柴跃生 贺 有 徐秋琴 卓东风 王复兴 李俊晓 闫应福 周全寿 杨立岗 闫文谦 樊 保
袁太生 英 瑞 米万锁 赵明胜 杨立文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利萍 孔焕兰 王虹红 王金山 白香兰 石建梅 冯 云 孙 政 任石涛 乔 宇 张喜太 张 金
张爱红 何成兵 宋惠萍 杨瑞刚 赵志勇 郭雅萍 高 斌 高剑刚 徐则林 梁启文 康美娥 瞿守宇
职 责:(1)审定竞赛方案;
(2)组织竞赛活动;
(3)审定竞赛结果。
组委会下设宣传组、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1.宣传组
组 长:徐则林
成 员:高培金 乔 峤 秦炜程 高茜 钮子霞
职 责:(1)对竞赛的整个活动过程进行拍照、摄像,收集录像、照片等影像资料;
(2)负责竞赛宣传报道工作。
2.保障组
组 长:孔焕兰 冯 云
成 员:后勤、财务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竞赛所需物品、奖品的准备。
3.安全保卫组
组 长:王金山
成 员:安全保卫处全体成员。
职 责:负责竞赛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二)评审专家委员会
主 任:柴跃生
副主任:卓东风 王复兴
成 员: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职 责:负责指导各学院(部)确定各专业技能竞赛项目,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确定各竞赛项目评委会成员。
(三)监督委员会
主 任:史灵云 郝利平
成 员:王 俊 薛美荣
职 责:负责对竞赛组织、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四)竞赛办公室
主 任:李俊晓
副主任:王虹红 高剑刚
成 员:原福良 张 铨 耿 薇 李 佳 安戈琼 王玉艳 王 瑞 王晓梅 赵永佳 宋 晖
张艳萍 高晓波 康建鑫 米晓娟
职 责:(1)草拟全校竞赛方案;
(2)组织各学院(部)实施竞赛项目,安排各项赛事具体事宜;
(3)负责竞赛所需设备的准备。
二、竞赛安排
(一)赛项设置
1.竞赛项目可根据各专业不同情况设集体、个人两种竞赛形式,具体参赛办法按各项目竞赛规则执行。
2.参赛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按班级、项目造册报名,凭学生证参赛。
3.每生可选择参加本专业的一个竞赛项目,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申报其它专业的竞赛项目,每人最多可报三项。竞赛成绩的记载以本专业技能竞赛项目成绩为准。
(二)参赛对象
我校2018级和2019级学生
(三)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各学院(部)组织学生报名、辅导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2.开赛仪式:2020年11月24日。
3.初赛、复赛、决赛:2020年11月23日-12月11日。
4.总结表彰:2020年12月11日-18日,各二级学院总结、学校总结表彰大会。
(四)竞赛项目
各院部于2020年11月19日前提交竞赛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须知
①参赛选手于竞赛前一天由各学院组织到竞赛地点熟悉竞赛场地、明确有关须知及注意事项。
②参赛选手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竞赛。
③参赛选手只准携带各项目规定的用具,不得互借。
④每场竞赛,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在签到表上签名,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赛场。
⑤参赛选手要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必须保持赛场安静。
⑥参赛选手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赛场作弊或违反赛场纪律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以零分计算。
2.评判人员须知
①佩戴评委标志。
②评委要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做到评判客观、公正、公平,一视同仁。
③评委在选手进入赛场后,至评定成绩结束之前禁止与选手交谈,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④严格执行各项竞赛项目的评分标准,杜绝随意打分。
⑤评委要始终坚守工作岗位,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
⑥对评判工作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提交监察仲裁委员会现场评定解决。
⑦在评判过程中每一位评委要对竞赛成绩严格保密。
3.工作人员须知
①竞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竞赛办公室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②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位,尽职尽责地做好份内各项工作,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③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准证件。
④竞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应与各项竞赛负责人及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三、竞赛办法
(一)按照项目竞赛程序的不同或人数多少不同,竞赛形式分为一次性预决赛、先初赛后决赛两个阶段分别进行,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
(二)各竞赛项目均由评审委员会分别选派相关专业评委,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选手。
四、奖项设置
(一)学生奖励:为提高奖励的示范作用,各赛项均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按各项目参赛人数的8%选出。一等奖按获奖选手的10%设置,二等奖按获奖选手的20%设置,三等奖按获奖选手的30%设置,优秀奖按获奖选手的40%设置。
(二)优秀组织奖:对参赛成绩优秀,参赛选手精神风貌好、组织工作好、参赛率高的学院,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状及奖品。
(三)评选出的获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审定后,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表彰大会将为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进行颁奖。
(四)获得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选手,在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兴航奖学金和“百优大学生”的评比中给予优先评比资格。
五、竞赛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选择竞赛项目,仔细推敲每个项目的竞赛方案,积极进行赛前训练,认真组织竞赛过程,客观撰写赛后总结,确实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之目的。
(二)设置竞赛项目,要求:
1.每个专业均需设置竞赛项目,且不少于一项。
2.尽量与岗位群能力和职业资格要求对接。
3.要与省级乃至国家级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项目对接,还要与数学建模竞赛、周培源力学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竞赛和广告设计竞赛等方面的项目对接。
4.竞赛项目设计,要注意尽量与工程实际对接,训练学生综合职业技能,且能够调动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5.注意提高竞赛标准,本届竞赛项目应引进国家相关标准,无国家相关标准做参照的项目,要制定标准。
6.面对所有学生开放的竞赛项目,各学院(部)需做好宣传、动员以及报名、协调工作,鼓励有特长、有兴趣的学生积极参加本专业以外的竞赛项目,并且在竞赛过程中应注意对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的保存。
7.各学院(部)将赛前训练与日常教学紧密结合,积极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组委会根据组织情况将对优秀组织单位给予奖励。
8.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实践课考核成绩之一,记入个人成绩档案。学生竞赛的成绩既是竞赛项目表彰奖励的名次,也是学生专业技能排名的主要依据。
9.各学院(部)要加强与本专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联系,积极争取行业和企业的支持和参与。
10.每个项目应设立项目负责人,并增加监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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