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19]16号
关于落实《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振兴本科教育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晋教高函[2018]3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本科教育思想大讨论,全面梳理影响本科教育改革发展,影响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我校“十三五”规划和本科合格评估的要求,制定了《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方案》。
为推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现将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展开讨论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大会以及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读高教四十条、职教二十条和晋教高[2019]1号文件,组织展开大学习,大讨论,深挖现阶段我校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逐一对照,提出解决方案。
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
(一)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重点内容、落实举措和保障机制。5月20日将实施方案提交教务处。
(二)方案应当实事求是、言简意赅,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并加以落实。
三、开展督导评价,切实保障落实
学期末,教务处联合教指委、督导考核办对照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以一学年为周期开展建设评价,对各项任务进行定期、阶段性的评估考核,重点考察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确保振兴工作有序开展,逐步实施。
附件:《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振兴本科教育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方案》
教 务 处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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