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会是二级学院例行工作会议,会议由院长主持。原则上,每周周二上午8:30—10:30在院长办公室(或学院会议室)举行。
1、基本职能
1) 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部署精神、重大决策决定;
2) 部署安排学院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3) 研究决定学院 系室与个人的重要重大事项。
2、主要内容
1) 安排部署学校、学院年度、月度工作;
2) 讨论通过学院发展规划、年度教研科研计划;
3) 研究讨论学院管理、改革、发展、创新专项问题;
4) 研究讨论学院、系室、个人重大事项;
5) 学院相关方面与部门汇报近期工作,讨论解决当前存在问题。
3、与会人员
院长、党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各系主任、综合办主任
4、工作机制
1)会前沟通机制
为保证院务会内容详实、决策准确,请相关部门与人员在会前先请示院长,相关人员在会前充分沟通、协调,达成初步意向,会上发表个人意见,院长最终决定;
2)会前文案机制
为保证院务会快捷高效,相关部门或人员应会前做好准备工作,需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会前做好文案,会上印发与会人员。
5、扩大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院务扩大会议,加入教学秘书与学管干事或教研室主任、辅导员教师参加。
6、说明事项
1) 院长因公外出、不在学院或其他事宜,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由综合办主任做会议记录并起草相关决议或决定;
2) 因各种情况,加开或不开办公会议,由综合办主任请示院长后,安排并通知与会人员;
3) 与会人员应做好笔记并静音手机;
4)根据情况,与会人员会后应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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